某市某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建材加工、农副产品批发、二手车、 工程机械交易行业进行划行归市的通告

部门:某区人民政府 | 栏目:国民经济、财政、金融、审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8-03-07 15:13:39 | 阅读: 464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经营户:

    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步伐,尽快解决城区各类市场散乱、无序经营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对某城区市场功能进行定位,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决定对建材加工、农副产品批发、二手车、工程机械交易行业进行划行归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内不符合城市规划发展要求的建材加工类经营户、西部大市场内所有从事建材加工生产类的商户,“出城入园”搬迁至中进装饰建材城经营。

二、城区内不符合城市规划发展要求的农副产品批发经营户、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所有从事农副产品的批发商户,“出城入园”搬迁至甘肃邦农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

三、城区二手车、工程机械交易的商户“出城入园”搬迁至天奇物流园市场经营。

四、凡涉及到划行归市的经营户于下发通告即日起至4月1日自行搬迁,在4月1日前完成搬迁的商户享受相应承接市场的优惠政策,逾期未搬迁者将强化落实各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搬迁。

五、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工信、住建、工商、交运、城管执法、公安、交警、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抓好划行归市搬迁工作。

六、对无理取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或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今后,凡新审批的建材加工、农副产品批发、二手车、工程机械交易等行业严格按照划行归市的相关规定“出城入园”经营。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