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某区2017年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门:某区人民政府 | 栏目:其他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7-06-12 20:50:29 | 阅读: 19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某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某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根据《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某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乡镇街道例会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区政府至少举办2期全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至少组织2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将公务员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建立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人社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推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落实好省、市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推进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行政审批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五)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考评和质量监管。加大公共服务投入,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继续推进“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依法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权力。规范政府“网上晒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管。(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便利化改革措施,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编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环境执法程序和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好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加大追责力度。(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有效期、解释权等各项规定。(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一)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重大决策清单制度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逐步实行重大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不断提高听证质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做出决策。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发挥法律专家、律师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四)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跟踪决策执行情况。根据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十六)逐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体制,逐步推进综合执法。进一步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七)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提升管理能力。推进管理权限的下放和接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编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八)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试、证件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行政决定中说明裁量基准的适用情况和理由。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商质检、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劳动保障、农资打假、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领域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或联合执法检查,并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集中评查活动,并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和整改。(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某区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各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须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二十三)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报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对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职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十四)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信息办、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十五)强化执法监督和追责。对收费基金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审计、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民生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定《某区行政问责办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六)推进重要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或答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区应急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十七)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示。依法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土地房屋征收、保障房分配、工程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教育招生、供水供电、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查询。(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十八)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九、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九)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实地调查等方式,努力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十)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治方式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普法力度,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使人民群众能够便捷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服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十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十二)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建立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依法分流涉法涉诉来访事项,严格实行访诉分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依法逐级表达诉求。(责任单位:区信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三十三)强化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某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重要问题列入办公会议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十四)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改进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十五)建设高素质法制队伍。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法制科室(股室)或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大力开展法制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着力提高法制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十六)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在向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等媒体报送工作信息和宣传稿件的同时,面向社会宣传反映我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