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某市某区“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部门:某区人民政府 | 栏目:其他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7-09-08 16:05:33 | 阅读: 270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某市某区“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某市某区“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

 

  为推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提高城乡防震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甘肃省地震局、某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某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合作协议》及《中共某市委、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决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标,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某区城乡防震减灾能力,努力建设繁荣文明幸福某。

  二、任务目标

  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长效机制,强化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依法加强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面提高城乡防震减灾能力,积极推动防震减灾先进单位、示范学校、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组)、示范企业、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促进某区防震减灾工作创新发展,为某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三、重点工作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防震减灾融合式发展,促进防震减灾成果不断转化为地震安全能力。

  (一)监测预报指标体系

  1、建设某区地震监测台站。某市现有25个地震监测台站(点),某区尚未建有地震监测台站(点),不适应某区地质构造的地震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某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某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要求,综合某区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筛选符合条件的地点,科学论证,在某区建设一个综合性地震宏观观测站。观测站建设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投资,力争找到投资与效果的最佳结合点。占地3到5亩;前期费用1.5万元;圈舍投资控制在8万元以内;水、电、粉碎机等基础设施、动植物购买等其他费用控制在3万元以内,其他水氡等地震探测设备逐步解决发展,分步走,分步实施;雇佣2名农民,工资标准按照水务局和林业局用工标准,每月1500元,纳入财政预算;站点选址由水川镇、四龙镇、区水务局、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管委会协助提供场地,经市地震局认定同意后确定。

  2、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将“三网一员”向下延伸至村级并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和宏观异常信息报送、核实、研判联动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三网一员”人员核查,登记在册,及时掌握人员变更情况;每年组织一次“三网一员”培训活动;开展优秀防震减灾助理员评比活动,制定奖励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加强其他单位和个人根据研究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登记、分类和及时汇报制度;加强宏观观测异常现象的登记和调查核实。

  (二)地震灾害预防指标体系

  1、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将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抗震设计审查、抗震设防验收的三个环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形成闭合的管理程序;组建某区地震工程执法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建设工程地震监督管理,“某区地震工程执法检查队”,编制3至5人,专门负责某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率达到100%;深化政务公开,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和约束力;按照《关于加强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加大对农民工匠技术培训力度,稳步推进农村防震减灾能力建设。

  2、完善震害防御基础工程建设,摸清主城区及其附近地区地震、地质条件和场地环境等基本情况,为国土利用、城乡规划、工程建设提供依据;在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运用研究成果,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

  3、开展抗震性能普查与抗震加固工作。统筹开展城乡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对某区范围内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抽查;完成中小学校及某职专校舍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完成某市第二人民医院、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开展按照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所确定的特殊设防、重点设防类建筑以及对抗震救灾或维持城市功能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对上述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向有关部门提出采取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等防范措施的意见建议,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地震安全隐患。

  4、建设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建成震害防御信息平台;整合集成地震监测、应急指挥、震害评估等功能,建成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地震灾害社会公共信息服务。

  5、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按照《某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规定》、《某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某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活动,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打造国家级、省级亮点工程,建成全省、全国示范样板。

  (三)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1、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某区成立“某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地震时相应变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创建国家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相应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并报区地震局备案;各乡镇街道确定防震减灾助理员,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防震减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区级《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某区地震应急工作手册》、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流程和地震部门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建立某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快速通报系统,达到在应急响应启动后3分钟内通知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的要求,保证地震应急工作正常有序、合理有效地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各级各部门预案管理备案工作,录入地震应急预案数据库。

  3、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对相关部门应急指挥系统进行设备联调,实现部门间、现场与指挥中心间音视频互联互通;建成某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具备震时地震应急指挥、紧急震情会商等各项功能。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依托区民政局在金鱼公园所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其所建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划拨地震局3间办公室;经区地震局协调争取市地震局支持,提供内部通讯设施等硬件;一个地方,两家建设,挂两个牌子,两家使用。

  4、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团区委、乡镇街道、某市第二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等部门单位,组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队伍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每年“5·12防灾减灾日”期间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区属所有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6、做好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民政、商务、卫生等防震减灾成员单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应急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网络联动机制。

  7、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整体规划;规划、地震、住建、人防和民政部门相互配合,形成由规划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地震部门制定技术标准,住建和城管部门负责建设和后期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储备应急物资、制定灾民安置方案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体系;广泛应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做到有标志、有设施、有疏散方案。

  (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

  1、建立防震减灾社会宣传长效机制。根据《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某区地震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2、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方案。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进防震减灾宣传多样化、特色化、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建设。

  3、做好日常和特殊时间段防震减灾宣传。推进防震减灾宣教“六进”活动;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基础上,立足实际,依托载体,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宣传周”、“社科宣传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段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防震减灾文化氛围。

  (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1、保障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某市某区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建立防震减灾指挥协调机构,及时调整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健全地震工作机构,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成立某区地震工程检查执法队,编制3至5人,解决某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分级管理、稳定增长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使某区防震减灾经费达到某市各县区中等水平;制定区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

  2、事业发展。完善“三网一员”,每个乡镇设立一个宏观观测点;稳定地震宏观观测队伍,将宏观观测员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待;规范宏观观测内容日志等,逐步提高地震宏观观测员待遇,将某区5个地震宏观观测员薪酬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纳入财政预算;将抗震设防审批事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至少创建一个防震减灾示范学校或示范社区;至少建立一个用于存放安置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库和一个医疗救护、防震减灾示范防疫物资储备库;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整体规划;建设1—2个不低于国家Ⅲ类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

  3、重点任务。将地震断裂带列为禁建区,对地震断裂带内住户制定规划逐步实施搬迁。

  (六)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指标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依法开展某区防震减灾工作;由区督查考核局定期对某区落实国家、省、市三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成立区地震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四、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某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区地震局局长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计划,设定完成时限。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力争按期通过创建验收。

  (二)责任分工

  区地震局:负责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标准)的制定、创建组织协调工作以及部分重点项目的具体实施。区财政局:落实国家及省、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各项经费并实施监督。区规划办:主持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必备内容。区发改局: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某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批的必备内容。某国土分局: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加强对可能造成地震次生灾害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检查监督,防控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区水务局:对城乡大中型水利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并加固处理,预防可能由地震引起的水库垮坝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区住建局:对城镇供排水、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开展市区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会同地震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使所有建筑均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对燃气热力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并积极配合地震部门搞好燃气预警示范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区民政局:建设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区教育局: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对我区学校广泛进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区科技局:将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加大科技投入。团区委:组建地震现场应急队伍,组建志愿者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技能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区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持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依托某区在某市政府所在地的有利条件,加强与上级地震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

  (四)宣传发动和群众参与

  区委宣传部、区地震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等部门(单位)要通力协作,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经常性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全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