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关于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及相关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部门:某区人民政府 | 栏目:国民经济、财政、金融、审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0-06-17 11:00:00 | 阅读: 126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应急矿山〔2020〕51号)要求,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甘肃省尾矿库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37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某区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及相关尾矿库闭库销号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