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区2019-2020年度冬季大气 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部门:某区人民政府 | 栏目:白政办发 |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19-10-31 10:10:41 | 阅读: 40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某区2019-2020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16



某区2019-2020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区2019-2020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我区2019年度目标任务,根据《某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2019-2020冬防期间实现三降一升,即城区国控点、省控点PM10PM2.5平均浓度、重污染天数均较去年同比有所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比有所增加。通过冬防行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污染源管控得到持续加强;四个禁烧、道路扬尘管控及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煤质储运中心及二级配送网点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劣质煤炭流通销售比例明显降低;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坚决杜绝复燃现象发生;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坚决防止出现重污染天气。

(二)具体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冬防管控措施,确保2019年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控制在82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9%以上。全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项指标年均值总体保持稳定,基本消除人为导致的重污染天气。

 三、实施步骤

全区大气污染冬防专项行动从20191020日开始,至20203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1020日至1031日)。广泛宣传动员,细化分解任务,逐级靠实作责任,适时召开动员会议,对大气污染冬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工作推进阶段(2019111日至2020315日)。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对照全区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源头防控、全面对照检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区委办、区政府办、生态环境分局、区整改办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实时对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督促责任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总结阶段(2020316日至331日)。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对冬防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大气办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今年全区冬防工作在继续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管控的同时,全力做好施工及道路扬尘管控、机动车污染治理、煤烟污染管控及低空社会面源污染管控等重点工作。         

(一)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控

    1.严格日常监管。加强对某公司、银光公司、热电联产以及中材水泥、王岘水泥、昌元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的监管,确保在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低排放浓度,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要落实全天候监管值班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强化综合管控。继续开展城区周边工业企业综合管控,重点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化工、砖瓦、砂石料、石灰石、磷肥、氧化锌等涉气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合理安排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督促企业严格物料堆场覆盖,强化厂容厂貌整治,严禁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厂区道路及裸露土地严格按照要求采取硬化、覆绿、洒水抑尘等措施(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     

3.实施错峰生产。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某市王岘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错峰生产时限要求,提前做好错峰生产的准备工作。对其他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管控,要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加重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进入采暖期后,城区范围内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等)一律停止施工,并做好冬季停工之后的各项防尘措施,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各责任单位落实全天候监管值班制度,值班表上报区大气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园林局)  

 2.严管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切实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上路行驶的,严格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渣土车辆遗撒和带泥上路现象。进一步细化城区道路保洁抑尘工作,建立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加大道路洒水抑尘,结合气象因素科学制定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时间,有效提高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水平。市政工程管理处要加快银山路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开通。(责任单位: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某分局、区环卫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各街道、王岘镇)  

3.严格裸露用地整治。对城区及周边裸露的建设土地进行排查,未覆盖的必须全部进行平整覆盖,短期内不利用的要采取临时绿化或抑尘措施。中兰客专、341等重点工地要对倾倒的弃土堆场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平整、压实、洒水、覆盖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区交通运输局

()强化煤烟污染综合整治

 1.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紧盯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目标和任务,通过清洁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确保10月底整治到位。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监管,确保供暖期间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  

2.严格散煤煤质管控。对企业煤场和各类煤炭销售配送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劣质煤炭流入我区。加强各类煤炭销售配送网点管理,确保规范化运行,加大对辖区范围内洁净煤的供应及保障力度,同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部署全市煤质管控工作等相关事宜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抓好辖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工作强化集中整治的效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煤炭质量管理规定加大对煤炭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煤质抽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快推进小火炉、土炕综合整治。结合禁燃区划定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建成区内燃煤小火炉的清理整顿,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商业市场、商贸集聚区、沿街经营商铺、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值班室宿舍、餐饮单位等使用的燃煤小火炉要全部在10月底前完成清理。加快推进居民小火炉和土炕清洁化改造,确保11月底完成3400户的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各乡镇、纺织路街道、公园路街道)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按照全市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安排,对我区国一、国二标准汽油车和国三标准的柴油车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12月底完成报废淘汰工作,以管车、控量、限行、治理为抓手,开展未淘汰车辆和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未淘汰车辆运行和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低空生活面源污染管控

 1.做好四烧管控工作。按照以疏为主,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燃料化利用等得力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同时继续抓好禁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落实禁烧责任体系和网格包抓机制,特别要加大对水川、四龙等周边乡镇和国道109线两侧检查力度,实现农村区域秸秆禁烧目的,减少烟尘污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2.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严格执行《某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宣传和引导,积极倡导文明社会风尚,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尤其要加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某分局、各乡镇街道

3.加快餐饮业油烟综合整治。对城区餐饮服务业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未使用清洁能源和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治理。新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做好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对标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重点任务要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某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更新网格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监管区域),并将更新后的信息于1031日前报区大气办,由区大气办汇总后上报市大气办备案。

    (二)完善工作机制。区大气办对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进行调度、汇总,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及时进行通报。区大气办每日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每月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前研判,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的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每一个违法案件必须做到有始有终,必须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和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严惩各种环境犯罪行为。

(四)强化督查考核。大气办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各责任单位和重点区域开展巡检,严查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解决,督促整改,实行挂账式管理,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逐一对账销号。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未落实整改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对不作为、不担当和推诿扯皮等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文件解读:《某区2019-2020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