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资源的实施意见

部门:某区人民政府 | 栏目:白政办发 |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20-03-06 16:15:26 | 阅读: 26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112)精神,着力提升全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人社、教育、农业农村、商务、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培训资金、培训师资等资源,并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对内统一操作,对上归口负责。

       二、整合原则

       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各整合培训资源按原管理渠道运行,各业务主管部门为培训任务的监管主体,应当依据上级政策,做好培训开班审批、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等工作,培训全过程不得改变本部门培训要求及资金性质、用途、管理办法等。

       三、整合办法

       (一)统筹安排培训计划。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人社、教育、农业农村、商务、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市场需求及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统筹安排本地区年度培训任务并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严格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优化培训课程内容设置,合理安排实操与理论授课比例,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课程要突出操作规程,农业培训课程要突出实用技术,同时将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一并纳入培训内容。

       (二)整合使用培训资金。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统筹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培训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培训资金,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经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资金。同时,为更好保障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的权利,推行培训券式培训服务,农村劳动力在自愿选择完成培训后交付培训券,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凭结算。

       (三)统一管理培训机构。各相关部门根据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的年度培训任务,自主选定或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若本地培训机构资源不足、能力弱的,可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定,并将确定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名单报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业务部门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补贴培训工种(项目)、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方便农村劳动力按需选择。              (四)统筹调配培训师资。从相关职能部门一线人员、企业技术骨干、职业院校专职教师、土专家田秀才中选聘兼职教师,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并实施动态调整,根据培训需求统筹调配使用师资力量。为协调和引导用工单位按照岗位需求拟定用工订单,培训机构也可邀请用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培训结束后学员到用工单位就业,争取培训一批、合格一批、就业一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整合培训资源。成立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教育、农业农村、商务、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区人社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培训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依据资金性质和上级要求,主要负责资金的分配、调度、拨付,评价资金使用绩效。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培训业务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培训结束前,及时了解参训人员满意度、掌握培训内容情况。

       各乡镇为扩大培训的知晓率,主要负责本辖区农村劳动力的宣传动员、统计上报工作,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及公示栏张贴等多种方式,及时推送培训项目、就业岗位等信息。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培训资金监管。各业务主管部门将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培训对象补贴经费审核、培训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同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享受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培训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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